各和
云南元阳哈尼族间一种互称。参见“哈尼族”(1633页)。
云南元阳哈尼族间一种互称。参见“哈尼族”(1633页)。
见“鹿哨”(2104页)。
怒语音译,意为“住在山上边的人”。旧时云南碧江怒族一古老氏族名称。自称怒江土著。相传其始祖为“茂英充”(女性),故又称“茂英充霍”。还传说女始祖“茂英充”为蜂与蛇交配所生,故亦称“别阿起”,意为蜂氏族
见“鹘里尀”(2452页)。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塔尔巴哈台界志》。1870年8月12日(清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清朝钦差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穆罗姆佐夫在塔尔巴哈台签订,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个子约
苗族传统节日。又称采山坪、采花山、跳花山等。贵州西部、四川南部、云南东南部较为盛行。是隆重节日之一。节期各地不一,有的在农历正月,有的在五月或七月。行期可达10余天,连续在几个花山的广场上进行活动。贵
1918—1968民国时期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三十三世孙,札萨克※官布札布之子。信奉佛教。继承王位时,其叔父之子阿拉木斯贝子,于北京雇用三百人组成武装,回敖汉旗王府,以武力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朴隆,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基格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事务,诸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
参见“盘瑶”(20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