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人杰
即“吴朝俊”(1075页)。
即“吴朝俊”(1075页)。
亦称契汗、唾契汗。魏晋南北朝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初为部落名,后以为氏。居罗川(今青海湖东),与罗川北之鲜卑乙弗部相近,风俗也同,其地多狼。早在南凉秃发乌孤继立前,即臣属于秃发鲜卑。南朝刘宋永初二年(西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
即“昔宝赤”(1345页)。
即“黄鼎凤”(2020页)。
见“第三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1860页)。
见“阿史那社尔”(1232页)。
古代黎族一个支系。近人又称“杞黎”,内中有一部分还被侮辱性的称作“生铁黎”,形容其“顽如生铁,不服教化”。大多居处五指山腹地,历史上与外界接触较少,受汉族影响不大,主要从事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迄至解放
?—1037宋时归义军节度使。一作曹顺。※曹宗寿子。大中祥符七年(1014),父卒,继任。同年以归义军留后遣使贡于宋,表请金字藏经、泊茶、药、金箔。真宗授其为归义军节度使。初向辽进贡时自称“沙州回鹘”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末等之称。秩视武职正四品。顺治六年(1649),始立此爵,位居九爵(崇德元年、1636创设)之末※奉国将军之后。十年(1653),定奉恩将军子孙世袭此爵。乾隆十三年(1748),列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地藏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归屯守备指挥。秩正六品。平时管理本支事务,战时,服从征调、随屯守备助官军作战。其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