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卓特巴
藏语音译,又译仓储巴、强佐巴。原指掌管大活佛仓库财务者,即管家。黄教掌政后,原为管理达赖喇嘛财物人员,后为西藏地方政府管事官员。清代定为四品衔。多由达赖喇嘛亲属及随员充任。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善后章程》规定缺额由业仓巴、协尔帮、噶厦秘书、孜仲喇嘛中选任。喇嘛教各大活佛的管家以及各大寺院的财务总管亦用此称。喀尔喀蒙古设商卓特巴衙门,为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政教合一机构。清后期规定,商卓特巴衙门总管由驻库伦办事大臣兼任。
藏语音译,又译仓储巴、强佐巴。原指掌管大活佛仓库财务者,即管家。黄教掌政后,原为管理达赖喇嘛财物人员,后为西藏地方政府管事官员。清代定为四品衔。多由达赖喇嘛亲属及随员充任。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善后章程》规定缺额由业仓巴、协尔帮、噶厦秘书、孜仲喇嘛中选任。喇嘛教各大活佛的管家以及各大寺院的财务总管亦用此称。喀尔喀蒙古设商卓特巴衙门,为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政教合一机构。清后期规定,商卓特巴衙门总管由驻库伦办事大臣兼任。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成员。实系农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将部分“降民”、“来归者”编为民户,编入各种庄田,从事农务及各种徭役,故称。初制,皇庄、王庄乃至旗下官庄,每庄设壮丁10名(或15—20丁),选其中
①见“耶律何鲁扫古”(1329页)。②见“萧陶隗”(1998页)。
详见“止贡万户”(290页)。
见“拔都”(1363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困难的人”。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一带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分化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一般没有水田,仅种少量旱地,缺耕畜,农具也不齐备。每年收成,一般只能维持半年左右口粮,经常得给富裕阶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军屯方式之一。清代八旗官兵于边疆开垦地亩之称。康熙二十五年(1686),以反击罗刹入侵的凯旋官兵,移驻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黑龙江(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等地。前城令索伦、达斡尔官兵,后城令原
见“都掌蛮”(1816页)
见“高昌”(1907页)。
?—约1524明代建州左卫首领。又名大彰可。女真族。爱新觉罗氏。右都督※猛哥帖木儿曾孙。左都督※董山孙。都督※脱罗子。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祖。明正德元年(1506),父卒,袭职为都督佥事。曾先后多次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