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布什贤超哈
即“前锋兵”(1743页)。
即“前锋兵”(1743页)。
?—617隋朝大臣。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本为鲜卑尉迟氏(尉氏)。隋秦兴县公尉迟崇子。开皇(581—600)初,父战死,袭爵,尚幼,养于宫中。年未弱冠,奉诏宿卫如千牛(官名)者数年,被隋文帝赐姓
壮族长篇英雄史诗。流传于广西桂中、桂南、桂西等地,尤以红水河流域为最盛。原为“方块壮字”手抄本,有数千行之多,不分章节,七言腰脚韵体。整理翻译为汉文后分为《吞珠》、《斗奸》、《当王》、《压日》、《赶山
※西羌的一支。因居于黑水而得名。水出羌中。西南迳黑水域(甘肃文县西北、舟曲西南)西,又西南入白水(今白水江)。地当今九寨沟及其附近地区。东南与※白水羌、紫羌相邻。东汉改广汉北部都尉为阴平郡,以统其部。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槊不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
?—1908清末东部蒙古抗垦斗争首领。内蒙古卓索图盟士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全面推行放垦蒙地。三十年(1904),组织武装,进行抗垦斗争,活动于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
从人类出现到阶级社会产生之前的第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亦称原始社会。约与考古学上石器时代一致。此学说理论由马克思、恩格斯奠定。基本特征为“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公社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产品集体占有
唐代吐谷浑王族。慕容氏。※慕容曦皓子。开元二十六年(738),父卒,嗣立,袭爵。至德三年(758)后,安乐等州为吐蕃所占据,吐谷浑部众被迫东迁,散在朔方、河东境。
古县名。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作※鉤町国。秦置县。汉初,复为夜郎小邑。元鼎六年(前111)复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广南。蜀汉时,自牂柯郡分出属兴古郡。南朝梁废。今其地有苗、布依等民族居之。
见“满五索”(23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