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历法释例
书名。明代解释伊斯兰教历法之书。1卷,书末有成化十三年(1477)南京钦天监副贝琳跋文。又附《译天文书》,1卷。洪武十五年(1382)钦天监灵台郎海达儿(又译黑的儿)、阿答兀丁、回回大师马沙亦黑、马哈麻等人(皆西域回回人),奉明太祖朱元璋之命,翻译元朝伊斯兰教天文之作。十六年(1383)成书。书前有翰林检讨吴伯宗和马哈麻之序文。有清代合抄本,1册,藏北京大学图书馆。
书名。明代解释伊斯兰教历法之书。1卷,书末有成化十三年(1477)南京钦天监副贝琳跋文。又附《译天文书》,1卷。洪武十五年(1382)钦天监灵台郎海达儿(又译黑的儿)、阿答兀丁、回回大师马沙亦黑、马哈麻等人(皆西域回回人),奉明太祖朱元璋之命,翻译元朝伊斯兰教天文之作。十六年(1383)成书。书前有翰林检讨吴伯宗和马哈麻之序文。有清代合抄本,1册,藏北京大学图书馆。
喀尔喀蒙古4部之一。亦称三音诺颜汗部、赛因诺颜汗部。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图蒙肯信仰黄教,达赖喇嘛授以“赛音诺颜”号。“赛音”意为“好”,“诺颜”意为“长官”。初隶土谢图汗部。顺治十二年(165
?—1320元朝大臣。又译脱忒哈、秃秃合、秃忒哈、秃土哈。蒙古阿儿剌氏。广平王※玉昔帖木儿第三子。袭广平王爵。延祐六年(1319),由御史中丞进御史大夫。七年正月,仁宗卒,奉皇太后答己旨,与中书右丞相
见“噶尔丹”(2499页)。
?—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伯氏。世居韩楚地方。顺治初年,考授兵科他赤哈哈番。九年(1652),中进士。选为敬谨亲王教习,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品级官,升刑部员外郎。时钦天监初设满官,以
北魏初期一种地方基层治理之制。首从代京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古城)开始,后推行全国。十六国时,黄河流域豪强多据坞壁自守,聚族而居。北魏初期,被整族迁到京畿,河北地区或留居原地。通过计口授田,仍拥有许多土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仡僚、※仡佬。分布在辰、沅、靖州(皆在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宝元二年(1039),受辰州州将张昭懿招辑,3千余人附宋,为始见于史籍的记载。其民有张、符、覃、杨、谢、刘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即“秃巴”的复数(1082页)。
即“朵儿班”(840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宗(县)一级行政区。清嘉庆三年(1798),八世达赖喇嘛将此宗赠予掌办商上事务功德林呼图克图为封地。由功德林“拉让”派强佐一人常驻其地,管理政教事务。强佐具有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