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见“阮里河卫”(933页)。
?-1631后金将领,十六大臣之一。满族。那穆都鲁氏。世居那穆都鲁(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附近),以地为氏。东海瓦尔喀人。原为绥芬路(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屯长。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努尔哈赤令
元成宗铁穆尔年号。1295—1297年,凡3年。
汉代匈奴诸王之一。又作浑邪王。领昆邪部驻牧汉张掖、酒泉诸边郡一带。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匈奴休屠王等同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丧师数万,其子及相国亦被俘。惧单于问罪,与休屠王共谋欲附汉。旋因休
?—1757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台吉。客列亦特氏。※和鄂尔勒克叔父卫衮察布察齐六世孙。世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噶尔丹策零及其子统治时,领准噶尔二十一昂吉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率众
即“纳失失”(1268页)。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洪武十二年(1379)四月置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十三年,太祖朱元璋以其地远在山谷,屯种不给,馈饷为艰,命罢之。十八年(1385)二月,又以其地控制西蕃要地,复置卫,军士粮饷令
见“刘知远”(863页)。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王家官名序列中之第三等级。位在※“对卢”之下,※“古邹大加”之上。《北史》等所载“大官”十二级中无其名。《三国志》又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
见“速哈儿卫”(18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