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祚皇帝
见“耶律延禧”(1309页)。
见“耶律延禧”(1309页)。
十六国时期夏国官员。鲜卑叱干氏(后改为薛氏)。其先世为叱干部首领,后以部名为氏。部帅他斗伏之侄。初戍大洛川。曾劝阻其叔将战败来归之赫连勃勃送往北魏,遭拒,遂潜遣劲勇于途中,劫勃勃送后秦高平公没奕于处,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丁青县境,今属昌都专区。“霍尔三十九族”中恰色、嘎尔康、嘎堆、嘎麦、那如、多尔堆、多尔麦等7部落的总称。《霍尔三十九族简史》载:琼布家族是象雄王朝时应供上师的后代,初居阿里,后辗转迁
藏语音译,意为“部落”。千户下以“族”为单位的基层组织。乾隆十七年(1752)在甘肃天祝藏族地区实行“头目”、“闾长”制,总设大头目1人,下分设“措哇”小头目若干。“措哇”下另设闾长若干,即帐篷圈(藏
即“札剌儿”(433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
明代蒙古官名。源于汉族封建王朝,元代因之,位列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之首,正一品,授银印。明代蒙古成为非成吉思汗家族领主(即赛特)的最高职位。拥有大量领地、牲畜、属民和军队,往往又是※土绵(万户)、
见“却吉尼玛”(981页)。
独龙语音译。云南贡山独龙族过去一种家族公有、集体共耕的土地。后由于广泛使用铁器,逐渐为几户或各个家庭分割占有。但到解放前夕,许多村寨或多或少还保留着这种公有土地,每年春天,由家族长率领所属成员,带着自
农业耕作方法。俗称“二牛抬扛”。始于西汉,南诏时期已传入云南。唐人樊绰曾记述了这一生产方式,“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南诏画卷》中有形
见“萧朴古只沙里”(20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