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三
亦作齐三。达斡尔人。※布特哈八旗衙门副总管。以黑龙江将军舒亮、副都统安庆屡克扣布特哈官兵俸饷钱粮,以贱价逼买欲上贡的貂皮,每逢五月楚勒罕(集市)大会之时逼勒供亿羊酒诸物,加之当事者贪求无厌,布特哈兵民备受欺压、盘剥,甚苦之。时,部卒被省城兵殴辱,反遭将军治罪。远恨近愤,促其列款成书,请于母,母曰:“救一部出汤火,即死不辱”(《黑龙江外记》卷5)。遂于乾隆六十年(1795)偕同部人潜至木兰行在首告御状。敕问得实,将军、副都统处绞,以下皆论罪,而奇三和总管舍尔图,反以越分上书之罪被遣戍伊犁。
亦作齐三。达斡尔人。※布特哈八旗衙门副总管。以黑龙江将军舒亮、副都统安庆屡克扣布特哈官兵俸饷钱粮,以贱价逼买欲上贡的貂皮,每逢五月楚勒罕(集市)大会之时逼勒供亿羊酒诸物,加之当事者贪求无厌,布特哈兵民备受欺压、盘剥,甚苦之。时,部卒被省城兵殴辱,反遭将军治罪。远恨近愤,促其列款成书,请于母,母曰:“救一部出汤火,即死不辱”(《黑龙江外记》卷5)。遂于乾隆六十年(1795)偕同部人潜至木兰行在首告御状。敕问得实,将军、副都统处绞,以下皆论罪,而奇三和总管舍尔图,反以越分上书之罪被遣戍伊犁。
苗族妇女头饰。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银制,形似水牛角,中空,重达2斤,外刻双龙抢宝。上雕花纹,通常戴在帽子上,并与银牌等饰物配用。角尖上有时缀有几撮羽毛。一般在盛大节日或婚嫁时戴之。相传采用牛角形式是
?—1233金大臣。名承裔。女真族。完颜氏。金世祖劾里钵后裔。末帝※完颜承麟之兄,初为奉御。贞祐(1213—1217)间,累官知临洮府事,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兴定元年(1217),为元帅左都监,行帅府事
部分瑶族自称。他称“花衣瑶”。分布在湖南隆回、通道、溆浦、辰鳛各县。语言属汉藏语系苗族语族苗语支。
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20世纪初,首次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发现。其社会发展阶段处于原始社会中晚期的母系氏族社会,距今约五、六千年。发掘的房址为长方形和方形的地穴式建筑,发现的陶窑有单定窑和双火膛连空窑两种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见“罗藏拉卜坦”(1422页)。
书名。约成书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仅见有传抄本,出自前清史馆所藏旧抄本,原本霉烂,多缺字,经近人吴丰培于1979年据四川通志、清史稿疆臣年表加以补订。内分建置、疆域、职官、山川、津渡、城垣
明官修编年体史料长编。500册,共2925卷。明史馆撰。其主要资料来源于明朝宫廷档案。起明太祖朱元璋,至明熹宗朱由校止,凡15朝,后人又补辑崇祯朝17卷。有关明代的政治、经济、军事、灾祥、祭祀、营造、
藏语音译。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面值作藏银5分。1909、1913、1918、1922年先后铸造发行。1918年铸造者较1913年以前铸造者重量轻,正面铸狮子图形,背面中央铸面值“五分”字样。称前者
元朝官员、文士。又译宝巴。字公孟,号普庵。蒙古人(一说色目人)。居洛阳。少好学,精易理。著有《易原奥义》1卷、《周易原旨》6卷、《周易尚占》2卷,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为东宫太子时,任大中大夫,曾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