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崩尼、崩如、纳等部落对被奴隶主占有人身和劳动成果的奴隶的代称。又作木楞阿比,珞巴语音译,意为“枕头”、“垫枕人”。原专指男奴隶,后“巴列”女奴隶亦俗称“阿比”。家长奴隶制家庭中的奴隶,包括直接由
见“锵清”(2452页)。
见“胜纳哈儿”(1713页)。
东汉时佛教译经师。原籍西域安息国。出身商人。灵帝(167—189)末年,自西域至洛阳贩货,曾官至骑都尉。性温良谦恭,常以法事为己任。通习汉文后,即致力于佛典翻译。曾与临淮人严佛调合作,译经2部。其所译
见“汉人枢密院”(618页)。
书名。又名《吉林统志》。清萨英额(满洲正黄族人,字吉夫)撰。10卷。成书于道光七年(1827,一作六年)。作者道光年间在吉林将军衙门任职,受将军富俊之委撰。其在自序中言:“天下府州县莫不有志,盛京有通
共祭一个祖先、以血缘和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单位。有广狭二义。狭义家族应有独立的经济,共居同爨,负有继嗣与传承财产的义务与权利。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母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以及近代中国社会
今人对若干有研究价值的汉蒙两种文字刻写的石碑的统称。共8块,有1240年“十方大紫薇宫圣旨碑”、1257年“释迦摩尼院碑”(亦称“蒙哥汗碑”)、1348年“甘州海牙碑”、1335年“张氏先莹碑”、13
见“溆州蛮”(2285页)。
1885—1930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亲王※僧格林沁曾孙,※那尔苏贝勒长子。光绪十六年(1890),父卒,袭贝勒爵。十七年,改袭博多勒噶台亲王爵。由印务协理乌力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