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非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奉命率500余人使魏朝献。此庞大使团之行,似与勿吉背魏西逐夫余事有关,以窥察魏之对策。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奉命率500余人使魏朝献。此庞大使团之行,似与勿吉背魏西逐夫余事有关,以窥察魏之对策。
清宗室,字实之。满族。爱新觉罗氏。郑亲王济尔哈朗六世孙,辅国将军长恒子。袭奉国将军。性慷慨,不与俗同。年40,即托病辞官,弃仕途,农事为乐。著有《静虚堂集》。
亦译“蒲剌睹”。女真语,《金史·国语解》谓“目赤而盲”之意。金代女真人多有以此命名者,如裴满蒲剌都、纳合蒲剌都、纥石烈蒲剌都、完颜蒲剌都、把蒲剌都等。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中之首府,号上京。领龙、湖、渤三州。治所在龙州,故址即渤海王城忽汗城所在的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东京城。辖境属肃慎故地,约有今镜泊湖附近至牡丹江市一带地。所辖龙州产绸,是渤海著名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一种民族歧视、
?—183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哈达纳喇氏。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嘉庆六年(1801),以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任实录馆总纂官,上书房行走。八年,擢礼部右侍郎,实录馆副总裁
见“纥骨”(944页)。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武装。又称“金川赤区回民支队”。1936年初,在中国共产党金川省委领导下,成立于四川绥靖,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所在地。主要由当地的回族青年120余人组编而成。辖3个
碑铭。清圣祖玄烨为平定准噶尔军侵藏,振兴黄教,撰文记述所采措施及全部经过。康熙六十年(1721)立,以满、汉、蒙、藏四体文字勒石,立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建亭护之,后移至布达拉宫后山公园内。汉文全文分别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一作明暗台吉。孛儿只斤氏。※扯力克第三子,满官正比吉生。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领麻古明安部,在大同新平市口与明朝互市,受明封为百户。万历三十五年(1607),第三代顺义王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