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见“哈铭”(1630页)。
清末中医家。安徽阜南县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曾任镇董事,回教协会副会长。幼承家学,钻研中医,造诣甚深,精内、外科,尤擅疑难杂症。为世人所称道。以“辨人之生死,救人于水火”闻名
见“月伦”(373页)。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永谢布两部领主。又作鄂卜锡衮青台吉,简称青台吉,汉文史籍译作五八山只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分封诸子,受封
书名。清徐宗亮(安徽桐城人,字晦甫)撰。6卷。光绪十五年(1889)成书。内容分疆城、建置、职官、贡赋、兵防、丛录6门。咸丰十年(1860)沙俄强迫清廷签订《中俄北京条约》后,东北外患日深,作者居黑龙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依郭州,领神鹿、神化、剑门3县。州治故址今大多认为在今吉林省浑江市临江镇(即原临江县治),一说在原临江县治西南葫芦套村江对岸长城里。辽灭渤海后州县皆废,所领神鹿县民被辽太祖尽迁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驻锡扎什伦布寺最高活佛的称号。“班”梵语“班智达”一词简称,意为“通晓五明之学者”;“禅”藏语音译,意为“大”;“博克多”(或博克达)蒙语音译,意为“圣者”。明崇祯十五年(164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永绥(今花垣)麻栗场下坝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统计论》一文中魁,未出仕。在《赠友感怀》诗作中,有“思余报国劳侵骨,念到酬庸热满腔”的诗句,抒发其报国之心。
见“伊屠於间鞮单于”(813页)。
见“耶律璟”(13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