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司都事
官名。为宣慰使属官。掌管案牍,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元代秩从七品,明代为正八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官名。为宣慰使属官。掌管案牍,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元代秩从七品,明代为正八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①见“耶律弘古”(1308页) ②见“耶律李胡”(1312页)。
西藏地方政府设在拉萨北扎什地方的造币厂。宣统元年(1909),设置。铸有称“桑冈郭田”、“雪阿”、“格桑章噶”的银币和称作“噶启介”、“噶阿”“噶启松”的铜币。次年被驻藏大臣查封。同时另铸造称为“宣统
即“奴都赤”(646页)。
见“失里绵卫”①”(591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阿里根、阿里侃、斡里根。居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咸平路(治今辽宁开原县北)梅黑河、曷速馆(即曷苏馆,在今辽宁辽阳市以南的海城、盖县一带)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长城以内
见“李雄”(1022页)。
?—6367隋代回纥第二代首领。药罗葛氏。※特健俟斤子。才勇有谋,嗜猎射,善战,临战对敌,必身先士卒,所向皆破,为众所畏服。早年与父不知,被逐。约于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被族人拥为首领。依仗其母乌
即“完颜斜捻阿不”(1167页)。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地藏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归屯守备指挥。秩正六品。平时管理本支事务,战时,服从征调、随屯守备助官军作战。其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