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间的一次战役。雍正十年(1732)七月,噶尔丹策零偕小策凌敦多布统兵犯喀尔喀蒙古,谋掠额尔德尼昭(汉籍名光显寺),迫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避徙多伦诺尔。继称师塔密尔,掳喀尔喀副将军
南诏名产。又称红藤杖或朱藤杖。《太平御览》卷995引《云南记》云:“云南出藤,其色如米,小者以为马策,大者可为柱杖。”传说赤藤杖乃赤龙胡须所变,滇池水神将此献给人间。韩愈的《赤藤杖歌》有“共传滇神出水
云南西盟地区拉祜族宗教和政治领袖。清道光至光绪(19世纪)间人。拉祜族。李姓。因传授佛教,以“三佛祖”闻名。当地佤族也视其为西盟地区大头人。曾参加双江、澜沧一带拉祜族农民反清斗争。失败后为逃避清军追捕
见“秃发乌孤”(1084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二十五族之一。牧地在通天河东北岸。东界加迭喀桑、称多,北邻娘磋,西南抵通天河、安冲。有百户1员,驻沁喀庄。无百长。属民百余户,庐居农耕。信奉喇嘛教红教派。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渤海国宗王。一作大茂庆。唐开元二十年(732),渤海王大武艺因唐拒不接受杀其同母弟大门艺之请,遣将攻唐登州(今山东蓬莱),杀刺史韦俊,唐发兵征之。次年,武艺遣其朝唐,上表悔过,唐玄宗赐玺书赦武艺罪,并
1936年6月察哈尔省民政厅长秦德纯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土肥原达成的允许日本侵占察哈尔省领土的丧权辱国协定。是年5月,四名日本特务在察哈尔省境内活动,偷绘地图。6月5日,被张北县(今属河北)驻军扣留,不久
?—1449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部领主。简称索尔逊。为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首次记载的永谢布领主。正统(1436—1449)间,被瓦剌征服,率部服属也先。正统十四年(1449),随也先南下,败明军,俘
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