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最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下设“三长”,各行其责。所有撤拉人在宗教上均得服从其管理。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被废除。参见“尕最制度”(583页)。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下设“三长”,各行其责。所有撤拉人在宗教上均得服从其管理。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被废除。参见“尕最制度”(583页)。
元曲家。又作王元鼎。原名阿鲁丁,字元鼎。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始祖玉速阿剌,随成吉思汗西征有功,遂以“玉”为姓。元至大、皇庆年间(1308—1313)为国子监生,受业于名师吴澄。慕周公、孔子之道,研习《
见“车夷落”(278页)。
古代蒙古贵族女子的陪嫁者。又称媵哲(ying映一)、尹吉、引者思。蒙古语音译,汉译为“陪送”、“从嫁”。指古代蒙古社会中那颜贵族阶级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夫家之奴仆。《南村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载:奴婢“
古族名。又作锅圈苗、锅圈革老。以妇女发型如锅圈得名。此称始见于清代。今统称为※仡佬族。主要分布在贵州安顺、大定(今大方县)、平远(今织金县)等地。男子以葛织斜文布为衣。妇女用青布笼发成锅圈状,着短衣、
?—1775清代武官。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隶布特哈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以亲军校从征缅甸,后因金川土司拒命,回军助剿。四十年(1775),进逼科布曲时,中炮阵亡,追赠恩骑尉世职。
回族社团。1933年5月建立。由国民党教育部组织,以马鸿逵、邵力子、马麟等13人为委员。宗旨是:提高回民教育,巩固民族团结。曾提出普及义务教育,提倡人才教育,改进已建回民学校,兴建学校于回民众多之区等
见“哈克那札尔汗”(1643页)。
489—571东魏、北齐大臣。代郡人,鲜卑侯莫陈氏(后改陈氏)。北魏第一领民酋长侯莫陈伏颓(一作“社伏颓”)孙,朔州刺史斛古提子。7岁丧父,及长,从高欢起兵。太昌元年(532),以韩陵败尔朱氏战功,封
官名。即“伊犁镇总兵”。清廷以绿营官兵屯戍伊犁时所设指挥官。其所辖之兵不同于关内诸“镇标”之兵,其特点不仅限于戍守、听差,且用于大兴屯田和建筑城署。乾隆二十五年(1760),伊犁办事大臣阿桂奏设。后陆
蒙古语音译,又译达尔和坦,意为“免除赋役者”或“有功之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中的富有者,因作战、服役输财有功等原因,被世代、终身或定期若干年豁免赋税和劳役。享有这种权力的人被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