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突厥语音译,意为“村镇”、“城堡”。旧时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基层行政单位。由同一地区的若干个村庄组成,并以一个较大村落为中心,管理附近的几个小村庄,相当于今乡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沿用至今。据《循化志》记载,此称始见于清雍正八年(1730),时以县城为中心,分为十二工。乾隆四十六年(1781),并十二工为※撒拉八工。后与化隆外五工合称为※十三工。
突厥语音译,意为“村镇”、“城堡”。旧时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基层行政单位。由同一地区的若干个村庄组成,并以一个较大村落为中心,管理附近的几个小村庄,相当于今乡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沿用至今。据《循化志》记载,此称始见于清雍正八年(1730),时以县城为中心,分为十二工。乾隆四十六年(1781),并十二工为※撒拉八工。后与化隆外五工合称为※十三工。
因发现于新疆温泉县乌拉斯泰草原,故名。现存1个,石人面向南偏东30度,高出地面96厘米。是雕刻在一块长形砂岩上的1个人像头部,大目通准、颧骨高隆,蓄有八字形胡须,雕刻精细大方。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
明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在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北长征乡。长官郁姓。明洪武十五年(1382),归明,授职,岷江东大姓寨及马路、小关7族由长官司直辖,江西小姓6寨由土舍管辖。地域较大,物产亦饶。
①北周以敦煌县改名。治所在今甘肃敦煌县西。隋大业初改名敦煌县。 ②隋开皇十九年(599)置,治所在今宁夏中宁县东鸣沙州,并为环州治所。武德二年(619),于此县置西会州,贞观六年(632),更置环州,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札萨克多罗弼哩克图郡王※舍楞从子,巴图尔乌巴什子。明末,因祖辈未随土尔扈特部西迁,留牧伊犁境内。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随叔父舍楞逾喀喇玛岭奔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归
见“也里可温”(142页)。
辽代宫户的一种。是蕃转户和汉转户的合称。蕃指契丹族和汉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汉即汉族。此等户原不归契丹政权管辖,经征服掳掠或投降而来,遂变成契丹皇帝及各宫卫的私人编户,故名。比正户身份低。转户之人丁称
剑名。西夏人善铸剑,其剑锋利无比,至为名贵。宋朝文学家苏轼极为欣赏,命晁补之作歌赞扬,有“试人一缕立褫魄”,之句。俗谓“见血封喉”。宋人称:“契丹鞍,夏国剑,高丽秘色,皆为天下第一”。
1053—1103金穆宗。亦作扬歌、扬歌太师、扬割。字乌鲁完。女真完颜部人。金景祖※乌古迺第五子,世祖※劾里钵之弟,辽大安八年(1092),肃宗颇剌淑即位后,参加平定腊醅、麻产叛乱,擒麻产,因功被辽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