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满群牧所
见“诸抹”(1951页)。
见“诸抹”(1951页)。
见“耶律神独斡”(1327页)。
木筏。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嫩江支流诺敏河一带,是这一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使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以十几根粗木杆绑成排,用作水上运输东西或摆渡等。
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纳速剌丁次子。官至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在泉州、兴化兴办学校,购置学田,修建金鸡、南台、相额、营头、下辇、金溪六座桥梁。将兴化、蒲田、国清等县海塘拨给贫民,改造为田
见“果洛克族”(1440页)。
即五代宋时曹氏归义军节度使。后梁乾化四年(914),曹仁贵取代敦煌国天王※张承奉。贞明三年(917),后梁改敦煌国为归义军,仁贵任归义军节度使,是为一世。六年(920),曹议金接任曹仁贵政权,同光二年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见“怀仁可汗”(1117页)。
见“五姓蕃”(263页)。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大钞。武宗至大二年(1309),以中统、至元钞通行年久,物重钞轻,改印造至大钞,以银计值。钞面自2两至2厘共13等。与至元钞并行流通,每1两准至元钞5贯、白银1两、赤金1钱。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