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剌
见“普剌”(2289页)。
见“普剌”(2289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其为凶神,常找人附体使人生病或说胡话。过去鄂伦春人为避免其带来灾祸而供奉之。神偶是用一小段木头刻成的人像。祭物是狍子,祭祀时用狍
明清时期土族土司。以别于西祁土司而言。因居青海乐都县胜番沟,与西祁土司所居青海西宁一东一西相对,故名。自第一代土司朵尔只失结(明授指挥佥事)起,子端竹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袭职,赐姓祁。传至末代土
明代云南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布朗族头人。宣德(1426—1435)初年起事。云南三司请发兵捕之,朝廷命黔国公沐晟遣人招抚,通事段保等往谕,遂归服,遣散其众,民得安居。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与另一类奴隶“扬更”相似,亦属于“庸部”。详见“阐”(2105页)。“更”(1048页)、“扬更”(754页)。
地名。亦称甲达。原属工布,为工布区域之首邑,清代通称工布区域为江达或工布江达。其地北界嘉黎,南至雅鲁藏布江,西连仁敬里,东至林芝。凭山依谷,为守险要区。唐时为止贡巴族游牧地,元置甲达万户,其首领封为万
见“布延巴图尔鸿台吉”(473页)。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见“九姓回鹘可汗碑”(37页)。
又作“吐浑国王府”。辽朝设置,属北面属国官。辽有属国59,吐谷浑为其中之一。此为辽朝对吐谷浑所加之封号。属国的主要义务之一是:“有事则遣使征兵,或下诏专征;不从者讨之。助军众寡,各从其便,无常额”(《
见“延吉府”(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