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宪纲要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清代德格女土司。藏族。为德格土司鲁珠布嘉木措之妹。自幼为尼。协办土司事务,为众信服。因其兄于乾隆四十年(1775)病故,子年幼,不能理事,经大小头目、百姓禀奏,愿由其护理土司事务。时因清军剿办金川,运
1837—1873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尧衢。土司安世荣遗腹子。幼袭西昌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之职,驻今西昌市北礼州。父死后,因庶母沙马氏与生母龙氏争印、夺家产,不能敌,随生母避难至凉山腹地、滇南等
约春秋时期蜀人首领。继※蚕丛、※柏灌之后为蜀王。《华阳国志》云:其狩猎至湔山(在今四川灌县境),“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宋孙寿《观古鱼凫城诗》自注云:温江县北15里有古鱼凫城(俗称古城埂)。近
明代藏传佛教高僧。西藏地方第穆呼图克图三世。藏族。为西藏工布地区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出生于聂赤仲钦。随帕巴拉通瓦顿丹剃度出家,从巴索·拉旺却吉坚赞受比丘戒。曾多次聆听四世达赖云丹嘉措教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速勒都思、逊笃思、孙都思。一说以该地盛产逊都思草(一种百合草),故名。原为泰赤乌属部,该部锁儿罕失剌父子于铁木真(成吉思汗)有救命之恩,并在“阔亦田之战”后,与塔
唐朝大臣。东部鲜卑宇文氏后裔。天宝(742—756)末,先后隶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史思明。上元(760—762)中,归唐,累授左、右威卫大将军,封白水县伯,以功迁太常卿。后被鱼朝恩收为养子,改名智德。统
见“朵甘思”(840页)。
见“叙南等处蛮夷宣抚司”(1705页)。
1585—1640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子。太宗皇太极时,晋固山额真(都统)。后金天聪三年(1629),夺永平4城,与图尔格,纳穆泰等驻守滦州。四年,明军破滦州,弃城奔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