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占
见“蒲昌县”(2319页)。
见“蒲昌县”(2319页)。
清帝赏赐所用的旗地。宗室封爵规定:凡分封皇子,例按其爵之等次授予盛京、畿辅等处庄园。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牧场东西成荒之地,设庄64所,令各庄头开垦成熟,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顺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辽代御帐。辽代皇族为习于游牧生活的契丹人,实行四时※捺钵制度。其俗东向而尚左,御帐东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房帐北向。东西为经,南北为纬,故谓御帐为横帐。引伸为皇族的代称,有广、狭两义,广义指※三父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吐蕃传达信令的官名。“飞鸟,犹传骑也”。此官(使节)主要骑马速传,故谓“飞鸟使”。遇紧急信令,则插上金箭,以示急件,飞鸟使则加速传送。敦煌吐蕃文献中有关于飞鸟使在敦煌至吐蕃本部间传递军政要件的记载。
古代西北和北方诸少数民族的泛称。初见于西周,春秋战国时广为使用。《后汉书·西羌传》:“及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䝠、邽、冀之戎,泾北
朝鲜族民间信仰的宗教。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消失。原系创立于1860年的“东学教”,以表示与“西学”(天主教)对立。1906年改此称。此教是以朝鲜族原有的天神思想为基础,并吸收儒、佛、道三教及若干图腾
见“拓跋绰”(1358页)。
见“耶律王祥”(13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