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工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顿午饭,不用付任何报酬,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名义上谁家都可以提出“放工”,实际只有富裕户才有条件利用这一剥削方式。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
见“比丘”(188页)。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字宗器。※赵英长子。自幼随父居凉州(今甘肃武威),入凉庠。18岁从军。时蒙古瓦剌部入扰凉州,率兵败之于朵浪口,斩获甚多。后受命镇守河湟、永昌,曾率部行边金川铺,遭蒙古兵千骑围困,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位于西藏吉隆(济咙)之南。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廓尔喀侵藏失败后,福康安奉命在此处设立边界标志,立有鄂博及界碑一座,碑面刻有:“钦差一等超勇公海中堂、定西大将军福、参赞四川总督部堂惠,唐古特(即
壮语音译,意为“投石记年”。旧时壮族民间记年法。流行于广西环江、凤山、隆林等山区。其法:婴儿初生,即取竹筒一具,每当月圆,知为一月,即投一颗小石子入竹筒中,封其口;满一年,打开封口,取出小石,改投一颗
?—173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策零同曾祖兄弟,清札萨克辅国公丹济拉长子。康熙四十七年(1708),袭父爵。五十四年(1715),因准军侵掠哈密,奉命率兵驻杭爱山,抚降贡楚克臧布
1497—1580明代白族学者。字仁甫(一作仁夫),号中溪,别号逸民。云南太和(今大理)人。祖籍浙江钱塘,元时远祖李顺官大理路主事,落籍大理,至元阳为第九世,与白族相融。自幼善学能文,学问博通,明习吏
见“耶律淳”(1304页)。
?—约500南北朝时大阳蛮首领。字道进。大阳(今湖北京山北)人。为久居※大阳蛮的汉族。先世被北朝称之为岛夷。※桓诞之子,桓玄之孙。其父幼年时因祖父被杀而流入大阳蛮中,及长,被拥为蛮首,附北魏,屡任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