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济
见“满济”(2387页)。
见“满济”(238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靺鞨(勿吉)著名七部之一。一作汨咄。《隋书》称其“在粟末之北”,约分布在今第二松花江北的拉林河流域(旧说在伯都讷,即今吉林省扶余县境)。隋代为七部中之大部,有“胜兵七千”。农业已有一定发展,但仍住半地
匈奴姓氏之一。又称“铁伐氏”,通称“铁弗匈奴”。南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之后。以单于曾娶汉室女,子孙遂姓刘。西晋时刘虎始称铁弗氏。北人谓父匈奴、母鲜卑者曰“铁弗”,因以为氏。居新兴郡虑虒县(今山西五台县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锦州西南。清康熙二年(1663)置。治今辽宁兴城市。辖域东西215里,南北45里。东与北接锦县,西邻山海关,南至海。汉属徒河县地。隋属柳城县。唐属营州、瑞州。辽属严州兴城县、锦州,
?—188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羌渠。原任南匈奴右贤王。灵帝光和二年(179),汉使匈奴中郎将张修擅斩前单于呼征而更立之为单于。中平五年(188),应汉朝征发,遣左贤王将兵至幽州
见“俟吕邻部”(1690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今青海西北部及新疆东南部之间。汉为婼羌地,唐属吐蕃,元为宗室卜烟帖木儿辖境。洪武八年(1375),应卜烟帖木儿请求置卫。旋因受朵儿只巴劫掠,弱不能自存,卫废。永乐四年(1406
古海名。 ①见《史记·大宛列传》,“于窴(今新疆和田境内)之西,则水皆西流,注西海”。此指帕米尔高原以西诸河向西流入的今咸海或里海。 ②见《汉书·平帝纪》和《王莽传》。元始四年(公元4年),西羌良愿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