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册长官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木册安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县西南)。元末明玉珍改称长官司。明洪武四年(1371)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田谷佐招收流散土民,复设长官司,以谷佐充长官,隶高罗安抚司。宣德九年(1434),因不堪忍受高罗侵凌,改隶施州卫。清初,以田经国归附,命世袭长官司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木册安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县西南)。元末明玉珍改称长官司。明洪武四年(1371)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田谷佐招收流散土民,复设长官司,以谷佐充长官,隶高罗安抚司。宣德九年(1434),因不堪忍受高罗侵凌,改隶施州卫。清初,以田经国归附,命世袭长官司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西夏惠宗朝高僧。封为安全国师。主持译经事业。惠宗和母梁太后曾亲临译场。后世有西夏译经图描绘其事。对西夏佛教发展有重要贡献。或为龟兹人。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铜币名。北魏于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下令始铸五铢钱,文曰“太和五铢”。宣武帝元恪永平三年(510)冬,又下令,造五铢钱,史称“永平五铢钱”。但使用范围皆不广,仅限京都洛阳及附近地
唐代佛教译经师。又称提云陀若那。原籍于阗。学贯大小乘经教。武则天永昌元年(689)致长安(今陕西西安)。住于魏国东寺,先后译出《华严经》分品及《法界无差别论》等经。
1912—1945山东鲁南铁道游击队创建人之一。山东郯城人。回族。幼孤,先后在枣庄中兴小学、中兴中学就读。曾参加“一二·九”爱国救亡运动。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1937年创办《抗敌报》。193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
见“内齐托音一世”(310页)。
即“拔也古”(1363页)。
?—544北魏、东魏大臣。字山静。匈奴独孤部人。北魏定州刺史※刘罗辰后裔,刘尔头之子。先世居代,后徙居河南洛阳。习书史,工真草书迹。孝明帝(515—528年在位)时,任长史,受命监军破南朝梁军。历任御
地名。简称乌拉。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顺治初年设城。城在松花江东。城周15里,4门。内有小城,周2里,东西各1门。中有土台,高8尺,周百步,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康熙四十二年(1
解放前云南独龙等一些少数民族用以判断盗窃等案件一种习惯方法。独龙族人视盗窃为最可耻之事,若发现偷盗嫌疑,经家族长调解未决,便用铁锅把水煮开,再放进蜂蜡和一块石子,被告者要伸手将锅内石子取出,若手被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