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箭
契丹王朝的一种符契。一对。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时使用。车驾还宫时,閤门使执雄箭,勘箭官执雌箭,比较相合,而后方允入宫,详见“勘箭仪”(1984页)。
契丹王朝的一种符契。一对。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时使用。车驾还宫时,閤门使执雄箭,勘箭官执雌箭,比较相合,而后方允入宫,详见“勘箭仪”(1984页)。
见“锡伯族”(2364页)。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元代航海家。又译也黑迷失。畏兀儿人。至元二年(1265),充世祖宿卫。九年(1272),出使八罗孛国,十一年(1274),偕其国人以珍宝奉表至京师。受嘉奖,得金虎符。十二年,再使八罗孛国,与其国师以名
元明纳西族土司。至元十二年(1275)立,隶丽江路。明洪武十六年(1383),授克罗(罗克)为知州(十七年实授)。《天下郡国利病书》:“兰州土官罗克,本州人,亦仕元为万户,至本朝洪武五中率众来归,以军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首领矣罗识,居石桥城(今云南大理市下关)。与石和诏首领时傍同诣神川都督所,欲立诏。谋泄。于开元(713—741)中,受南诏(蒙舍诏)攻击,败走神川,被都督送之罗些城
藏语音译。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面值作藏银5分。1909、1913、1918、1922年先后铸造发行。1918年铸造者较1913年以前铸造者重量轻,正面铸狮子图形,背面中央铸面值“五分”字样。称前者
古州名。西魏置。治所在曲水县(今甘肃文县白龙江南岸)。南北朝时※文州蛮居此。隋大业初废。唐初复置。天宝元年(742).改为阴平郡,乾元元年(758),复改文州,建中三年(782),移治文县。元改文扶州
见“坎城”(959页)。
即“俺答汗传”(1885页)。
即“男武”(10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