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萨固尔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土司名。位于今湖南西部。元末为羁縻州地,以田胜祖任洞长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升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宣慰司所辖六长官司之一。田氏世袭长官职,世有其土,传13代。至清雍正五年(
见“库狄干”(1110页)。
藏语音译,意为“内相”。吐蕃主管内政之官。有大、中、小之别。详见“曩论掣逋”(2589页)、“曩论觅零逋”(2589页)及“曩论充”(2589页)。
汉南越国二世主。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南越王※赵佗之孙。汉建元四年(前137),佗卒,遣使入朝告丧,武帝诏准袭南越王位。循佗旧制,事汉甚恭恪,为武帝所悦。六年(前135),闽越王郢举兵侵南越边邑。上书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
?—1282元朝将领。唐兀氏。河西人,※火夺都子。世祖时,父死,袭千户职。至元九年(1272),制授征行千户。次年,迎击宋攻成都军,从攻嘉定,取泸、叙,攻重庆,数有战功。十二年(1275),任东西两川
书名。纪传体清史未定稿。赵尔巽(1844—1927,汉军正蓝旗人)主编。529卷,1914年设清史馆开始修撰,1927年大致完稿。参加编撰的前后约百余人,以柯劭忞、王树楠、吴廷燮、夏孙桐、金兆蕃等出力
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对巫师的称谓。当地汉语称“魔头”。每个村寨都有,并有大小之分,专门负责念鬼、打卜,各种祭祀活动都有其参加,体现诸鬼对人世间的统治权力。大多熟悉本民族的文化历史,在没有本民族文字记载的情
唐代吐蕃职官名。又称“九政务大臣”。系对几种高级官吏的统称,音译为“切古”。又具体指吐蕃“掌管诸事的九大臣”。据《德乌佛教史》载,包括大、中、小三贡论;大、中、小三内相(即内务大臣);大、中、小三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