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识
即“榜什”(2420页)。
即“榜什”(2420页)。
清代土族东祁第十二世土司。青海民和(一说西宁州)人。西宁卫指挥同知※祁国屏子。康熙九年(1670),袭父职。“三藩之乱”时,平凉提督王辅臣应之,陷巩昌、临洮、兰州。他统诸土司士兵随西宁镇总兵王进宝东征
指※呼尔答部、※瓦尔喀、※窝集三部,故名。包括“野人女真”、海西和建州部分地区。境域南至吉林敦化、汪清等地,北达乌札拉(即前苏联阿枪斯克村),西连依兰,东抵日本海及鄂霍次克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
明清两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韩腾于明末授土百户。清顺治年间(1644—1661),颁给号纸,无印信。辖407户,年纳青稞8.8石,交叠溪营守备衙门,折充兵米。
壮语音译,意为“投石记年”。旧时壮族民间记年法。流行于广西环江、凤山、隆林等山区。其法:婴儿初生,即取竹筒一具,每当月圆,知为一月,即投一颗小石子入竹筒中,封其口;满一年,打开封口,取出小石,改投一颗
参见“牟干姆”(939页)。
即“多览葛”(849页)。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
南燕慕容超年号。405—410年,凡6年。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一作列周义。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南海府都督。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朝后唐,贡方物。翌年二月,后唐授以检校工部尚书,旋返归。
①明代东蒙古右翼鄂尔多斯万户之一部。蒙文史籍作达拉特。达延汗初年为异宗领主亦不剌太师占据。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败右翼3万户,驱逐亦不剌后,封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右翼3万户济农(亲王),领有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