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
佛教称谓。梵文音,又作苾尼、煏尼、 比呼尼。藏语称阿尼、准玛。意为“乞士女”、“除女”。也称“沙门尼”,俗称“尼姑”,“尼”指女子出家后受具足戒者。出现较晚,据说阿难请求佛陀恩准,始有女人出家受戒之事。
佛教称谓。梵文音,又作苾尼、煏尼、 比呼尼。藏语称阿尼、准玛。意为“乞士女”、“除女”。也称“沙门尼”,俗称“尼姑”,“尼”指女子出家后受具足戒者。出现较晚,据说阿难请求佛陀恩准,始有女人出家受戒之事。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查喀尔萨雅克部。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同年,部落首领图里柯依进京朝觐,获三品顶戴。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北图舒克塔什卡伦外,与※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州所在地(今乌鲁木齐市)。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厅学改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4名、武童4名。有学正1员。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阿都部女首领赊别于雍正六年(1728)助清兵剿抚凉山彝众投诚有功,授阿都副长官司长官,颁给印信、号纸。因老而无嗣,抚内侄女安玉桂为女袭职。玉桂复无嗣,土舍、头目合议请由安绪宁袭替。
1826—1876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将领。彝族。四川马边县人。曾参加太平军。咸丰四年(1854),赴云南哀牢山区进行反清起义宣传活动。六年(1856),在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天生营随李
元代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哈的”为阿剌伯文的旧译,亦作嘎锥、戛尊、卡迪,意为“伊斯兰教法官”。职司为国祈福和掌伊斯兰教徒之词讼、户婚、钱粮等事。元朝政府初设,时间不详,但称“回回哈的司属”。由于伊
见“蓝市城”(2316页)。
古县名。汉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置,为玄菟郡所领三县之一。自始元五年(公元前82)起为郡依郭县。西汉时县治故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老城附近,境内有辽山(今辽宁清原县东北三通背岭)、辽水(今
见“毕拉尔路” (757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古岛屿名。亦作“毗舍那”、“毗舍邪”。宋代文献对台湾岛或其旁近某岛屿的称谓。据《诸蕃志》、《宋史·流求》等载:“流求国在泉州之东,有海岛曰澎湖,烟火相望,……旁有毗舍邪国,语言不通”。南宋淳熙年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