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粟
唐代回纥第五代首领。又作比粟、比粟毒、比来粟。药罗葛氏。※婆闰之子(一说为侄)。约唐龙朔元年(661)冬,父卒袭位,率众联合同罗、仆固诸部扰唐边境,诏以郑仁泰为铁勒道行军大总管、刘审礼、薛仁贵为副,出兵讨之。为唐将所败。三年,唐移燕然都护府于回纥,更名瀚海都护府。以其为都护,总领碛北诸族。永隆元年(680)卒。子独解支嗣。
唐代回纥第五代首领。又作比粟、比粟毒、比来粟。药罗葛氏。※婆闰之子(一说为侄)。约唐龙朔元年(661)冬,父卒袭位,率众联合同罗、仆固诸部扰唐边境,诏以郑仁泰为铁勒道行军大总管、刘审礼、薛仁贵为副,出兵讨之。为唐将所败。三年,唐移燕然都护府于回纥,更名瀚海都护府。以其为都护,总领碛北诸族。永隆元年(680)卒。子独解支嗣。
?-1672清朝蒙古王公。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多罗郡王※色布腾从弟。初附属喀尔喀,天聪二年(1628),随叔父色特尔归服后金。七年(1633),向后金贡驼马。八年,随后金军
1926年,由云南回教俱进会振学社倡导,在昆明成立明德小学。1929年成立云南私立明德学校。其中包括普通小学、中学和阿文专修部三部分。中、小学课程按普通学校规定授课,并加设阿拉伯文、伊斯兰教义两门课程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
河流名。位于内蒙古赤峰县、林西县、巴林右旗。辽代以黑水著称。其沿河有黑水镇、黑河州等。明代称乌龙江,有黑水的含意。清代中期,西藏班禅额尔德尼喇嘛到巴林右旗认为乌龙江不祥。蒙古尚白改名为查干沐沦,意为吉
参见“传大召”(794页)。
①满语音译,寓“家”意(佳、家音叶)。清满洲统治者在某些旗人汉姓之后缀一“佳”字,表示某些特定的意义,以仿满洲姓氏。满洲姓氏中有以“佳”结尾的,如佟佳氏、马佳氏、瓜尔佳氏。《清宫词》有:“东朝未下通婚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即《孙威敏征南录》(941页)。
渤海王国官员。大玄锡(871—893年在位)为王前期,官政堂省孔目。玄锡为答谢杨成规聘日时日方许就市交易,并谢日方将海上遇风漂着其地的渤海朝唐使门孙宰等资送回国,于唐乾符三年(日本贞观十八年,876)
清末在云南西南部边疆设置的地方统治机构。清政府为了镇压当地少数民族的不断反抗和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直接统治,于光绪十三年(1887)在澜沧建置直隶镇边厅,治所设在勐朗坝(今澜沧县治),直接派兵驻防,辖今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