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见“㑽让”(2369页)。
见“萧观音”(1994页)。
唐西域军事建置。守捉城之一。时戍边军队大者称军,小者谓守捉。位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东。驻有军队,戍卫边疆。与各军、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
蒙古语音译,又作“忽里台”、“忽邻勒塔”、“忽鲁勒台”、“忽邻勒台”等。《元朝秘史》释为“聚会”。原为氏族部落内部的族众会议。随着阶级分化,那颜贵族阶级的形成,逐渐演变成氏族部落首领、显贵上层参加的议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都拉特部。其先民一说是唐代西突厥的※“咄陆”,一说为15世纪蒙古“朵豁剌特部”。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18—19世纪时,分别游牧于吹河、塔拉斯河及
清代皇家园林之一南苑内所设的园户。苑内三水流积,故以海名,俗称南海子。元称飞放泊,明扩其地辟为上林苑,清仿明例放养禽兽于其中,增辟为春蒐、冬狩、阅兵、游憩之所,周垣约160里。内设行宫、寺庙、鹿圈、稻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1部。一作屈设。《新唐书》接郡利部后称,“东北行十日得窟说部”,史界对“东北行”是指从郡利部还是黑水部理解不一,故所在今有众说,一般认为约居住在今库页岛北部地区(一
?—177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雍正二年(1724),由拜唐阿累迁至头等侍卫。乾隆初,历官成都、三姓、宁古塔副都统。二十八年(1763),擢黑龙江将军。任内加强边疆守卫,先后派副都统湖尔
见“罗武”(14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