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哈
见“炒花”(1502页)。
见“炒花”(1502页)。
见“兀鲁河卫”(111页)。
①分布在江汉流域楚国西北部境内民族。楚庄王三年(前611),乘楚国发生饥荒,与※庸人一起叛楚。楚结秦、巴之师,攻庸都方域,灭庸。群蛮见楚强大,乃与楚盟,从属于楚,成为楚国的编户齐民。 ②长江中游及其以
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
见“乌古部”(332页)。
我国台湾高山族布农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3万余,居住在关山和玉里等地区海拔5百至3千米之间,包括南投县仁爱、信义乡,花莲县瑞穗、卓溪、玉里、万荣乡,高雄县三民、桃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亦作乌林达。满语音译,“物林”意为“财物”,“达”为“首领”。清代内务府所属的司库。不分正从皆文职六品。职务与库主事(正六品)无别,以管理、出纳库房金银、器皿及其它财物。参见“物林”(1441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爱河卫”(1898页)。
约1674—175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翟里力、翟黎里。本名穆罕默德·斯迪克。原籍叶尔羌(今莎车)。出身贫苦。年青时就创作了许多诗歌,被编成《翟梨里诗集》。信仰伊禅教派,曾到阿图什萨图克麻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