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图伊勒登
见“丙兔”(493页)。
见“丙兔”(493页)。
?—215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即“倭赤”(1888页)。
1094—1123辽末皇子。字撒鸾,契丹族。为末代皇帝天祚帝※耶律延禧次子。史载其性宽厚,恶诛杀,喜读书。每取唐《贞观政要》及本朝林牙耶律资忠所作《治国诗》令侍从读。对战中俘获仅笞不杀,愿归顺者,官之
?—1821清代滇西北傈僳族人民抗暴斗争首领。又名唐老大。傈僳族。云南永北(治今永胜县)公母寨人。原为村寨头人。为反对永北土司高善将傈僳族田土夺去卖给汉族地主,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十二月,聚众数
佤语音译,意为“管寨子的人”。参见“扩”(753页)。
书名。近代广西农民革命纪事。3卷。清苏凤文(字虞阶,贵州贵筑、今贵阳人,汉族)撰。内记广西各地自发的农民起义情况及清军的镇压经过。为研究近代广西农民和壮族农民革命斗争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有光绪十五年(1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随着生产和交换发展自然形成的定期初级市场。即集市。一般是选择一块较为平坦适中的地点,作为交易场所,初无店,亦无其他设施。每逢街日,附近各个村寨的人(包括不同民族)携带自己生产或采猎
见“西夏中兴行省”(714页)。
接待质子之所。又称质宫。东汉置。安帝永初(107—113)中,鲜卑大人燕荔阳至京朝贺,因筑南北二部质馆。《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李贤注称:“筑馆以受降质”。是后,鲜卑邑落120部各遣人质。
亦称“续嫁夫兄弟婚”、“妻兄弟婚”,俗称“转房”。女子丧夫后,须嫁给亡夫之兄弟或近亲男性的一种婚俗。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