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苏的拉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以九世班禅却吉尼玛之父被清廷封为四品官,忌之,又虑其父揽权,与翁正罗巴等欲毒害之,未遂,后又将其父充军于亚灵,杀害。被告发,达赖喇嘛派官往扎什伦布寺察实,定凶徒监禁死罪。后经班禅致函达剌喇嘛请缓其狱,勿究,及其本人贿箭头寺护法曲结,遂从减,革职。佯移居他寺,仍握后藏大权。又与翁正罗巴欲加害八世班禅丹白旺秋之兄,迫之走死于外地,并唆九世班禅向十三世达赖索取原属八世班禅兄之噶拉地(位于日喀则北)。光绪三十三年(1907),复被告发,但终末究。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以九世班禅却吉尼玛之父被清廷封为四品官,忌之,又虑其父揽权,与翁正罗巴等欲毒害之,未遂,后又将其父充军于亚灵,杀害。被告发,达赖喇嘛派官往扎什伦布寺察实,定凶徒监禁死罪。后经班禅致函达剌喇嘛请缓其狱,勿究,及其本人贿箭头寺护法曲结,遂从减,革职。佯移居他寺,仍握后藏大权。又与翁正罗巴欲加害八世班禅丹白旺秋之兄,迫之走死于外地,并唆九世班禅向十三世达赖索取原属八世班禅兄之噶拉地(位于日喀则北)。光绪三十三年(1907),复被告发,但终末究。
669—741唐代佛教高僧。音译“跋日罗菩提”。南天竺摩赖耶国人。婆罗门种姓。10岁于那烂陀寺出家,就寂静智学声明论。15岁至西印度从法称学因明学。20岁受具足戒。学贯大小乘律及《般若灯论》、《百论》
1624—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贤懿贝子尚建长子。初封辅国公。顺治二年(1645),随贝勒勒克德浑驻防江宁,十二月,移师征湖广。三年初,至武昌,破义军一只虎,受赏,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苏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前锋参领,从副都统齐里克齐征讨金川土司叛乱。升前锋参领,授副都统。四十一年(1776),授管理健锐营大臣。因训练有法,被乾隆帝赏
指契丹皇帝四季游动时处理公务和居住的牙帐。《辽史·营卫志》记其形制:“木柱竹榱,以毡为盖,彩绘韬柱,锦为壁衣,加绯绣额。又以黄布绣龙为地障,窗、槅皆以毡为之,傅以黄油绢。基高尺余,两厢廊庑亦以毡盖,无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长沟”。亦称章阿布林、昂木仁、昂仁孜、傲不仁、傲布林等。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雅鲁藏布江与多雄藏布之间,属日喀则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在此设昂仁宗。1960年与桑桑和梅康沙两谿合并,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
藏语音译,意为“翼”。唐代吐蕃军政建制。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创立,为军政合一的机构,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各如有固定辖区、人口、军队。时吐蕃分为“五如”:伍如、约如、叶如、如拉、苏毗如,前四者
?—207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史称其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右北平乌桓大人,统有部众800余落,自称汗鲁王(又作汗卢维)。卷入中原军阀混战。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
573—608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见“淑慧长公主”(21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