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甲玛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官名。前秦建元十九年(383),苻坚设少年都统,率领青年兵进攻东晋。末年,少数民族地区统治者以此为官号,有河西鲜卑大都统之称。唐后期设诸道行营都统,为各道出征兵统帅,此后又在都统之上设都都统。辽、金时
元置。牙兰,一作雅兰。因设于雅兰河(即金代耶懒水,前苏联称塔乌黑河)流域而得名。金代在此曾设耶(押)懒路,后因地瘠,女真猛安户大多迁至恤品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该所千户皂化归附于明。明代为野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岳喜卫,并说清代有岳喜河,在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南20余里入松花江。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见“隆布鼐”(2136页)。
见“塔思”(2156页)。
北周时起义首领。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北魏起义首领※刘蠡升之孙。武帝建德五年(576),乘北周败北齐于晋州(治今山西临汾市)之机,取齐人所弃甲仗,聚众起义,被拥立为圣武皇帝,建元石平。次年,遭
?—1202金朝大臣。本名特末阿不,字子迁。中都路(治今北京西南)胡鲁土猛安人。契丹族。移刺氏。以荫补国史院书写,历徐州录事、枢密院知法,三迁翰林修撰,兼监察御史,改户部员外郎。章宗明昌三年(1192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
古城名。又称塔尔巴哈台城。位于塔尔巴哈台楚呼楚(今新疆塔城县地),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参赞大臣阿桂奏建。城周2里7分,高1.8丈。设3门:东翔和、西布悦、南遂亨。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驻扎。有满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