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计地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见“陶里桦”(1959页)。
书名。清代蒙文天文学著作。1950年从内蒙古哲里木盟征集所得,现藏于内蒙古图书馆。作者佚名,从其吸收西方天文学知识判断,可能是清朝后期蒙古人的著作。分上下两册。上册分天文理论和三垣星占两章;下册分蒙文
①吐蕃军事行政建制。藏语称“东岱”,又译作千户所。约7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吐蕃兵制时建置。统隶于诸“如”(“如”,藏语音译,意为“翼”)及其长官“如本”(翼长)。是时吐蕃全境共设61个千户,具体分布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元代地方官署名。秩正二品。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治民事。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见“拂涅部”(1375页)。
见“罗卜藏额璘沁”(1422页)。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升置,治所即今黑龙江海伦县。辖域东界兴东道,南接绥化府余庆县,西邻龙江府,北连讷河厅。府境沿革与※呼兰、※绥化2府略同。光绪二十四年(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