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氐
见“白马氐”(597页)。
见“白马氐”(597页)。
傈僳语音译,亦称“哈米贝来合”,意为“土地伙有共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伙有共耕的原始协作形式,是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由家族土地公有共耕转化而来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即金胡里改路。清文献改用此名。并认为,和罗噶(胡里改)非瑚里哈河(牡丹江),应是今乌苏里江。
见“西域十六府”(710页)。
※黑水羌迁居关中渭北一带者的简称。参见“黑水羌”(2227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1236—1285元朝将领。字德卿,号长白,唐兀氏。其先本西夏宗室党项嵬名氏。李惟忠子,自幼聪颖,嗣王移相哥妃爱之,收为养于。中统三年(1262),命为尚书断事官,即以官让兄。因告李璮谋反入狱,璮诛得
即“”(2524页)。
即“高句骊”(1911页)。
见“地斤泽”(6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