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约青海十二事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特等部。三、贸易互市定地限时。四、蒙古王公接捧谕旨,须行跪接礼。五、不准掠夺他人分地,不准劫夺过往商贾。六、不准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察罕诺们汗庙内,不许妄自议事。与※《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同被作为治理青海事务重要依据。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1楼拍土地撒播种子7斗5升至1石。租种一楼拍土地,须交纳地租6斗。
一种古老的捕鱼方法。亦作“挡亮子”。流行于我国许多地区,居今黑龙江省、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地区的赫哲、鄂伦春等族也用此法捕鱼。两族的用料及挡法不仅与其他民族有差异,彼此也不尽相同。鄂伦春族根据春天冰雪融化
1836—1903清末将领。字西园。安徽淮南(今寿县)人。回族。道光二十九年(1849),随父佐理寿州团练,因御苗春霖有功,授都司。后随父募勇投清营李鸿章部征捻军,转战湖北、河南、江苏、安徽等省。光绪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见“袁纥”(1820页)。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即“巨连”(197页)。
?—约1695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噶尔玛次子。康熙二十九年(1690),因叔父札萨克洪俄尔岱青为准噶尔部噶尔丹所掠,代领其众,率属入科尔沁界,附亲王沙津
?—1731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异母兄※卓特巴巴图尔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败亡后,青海诸部内附,以年幼,未至。四十二年(1703),受命进京朝觐,封多罗贝勒。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