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禾爽主商贾”,即掌管商业贸易事务,类似近代的商贸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禾爽主商贾”,即掌管商业贸易事务,类似近代的商贸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乙斯勃”。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乙习本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之地,《辽史·营卫志》:“乙习
?—1796或1799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噶巴喀氏。初为亲军、蓝翎侍卫。乾隆五十二年(1787),从福康安赴台湾镇压林爽文起义,授骑都尉世职,并赐“额腾额巴图鲁”号。五十六年(1791),以廓尔喀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蒙哥汗孙,※玉龙答失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或作十四年),暗结宗王昔里吉、玉木忽儿等谋叛,劫持北平王那木罕、丞相安童,遣使结好海都,请援,遭拒。继犯和林(今蒙古国哈尔
889—926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第二代国王。又作郑曼、郑文、郑仁文、郑仁明等。白蛮(白族先民)。郑回第八世孙(郑回本为汉族,其后裔融入白蛮),※郑买嗣子。后梁太祖开平四年(910,一说开平三年)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废主李期年号。自公元335—338年,凡4年。
?—1750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多罗贝勒※绰尔济孙。毕里衮达赉子。康熙四十年(1701),尚县君,授固山额驸。雍正二年(1724),以身为孝惠章皇后戚属,封辅国公。四年(1726)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塘万户、塘波且巴万户,《元史》有汤卜赤八(千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
见“叟”(17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