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田制
辽代募民垦田入税的一种田制。辽本以户丁定赋税,统和七年(989)六月,圣宗诏令山前山后(指今军都山、燕山南北及临近地区)未纳税户前往密云,燕乐两县(今北京密云县一带),占据荒田置业耕种,计亩纳税,是为私田制。
辽代募民垦田入税的一种田制。辽本以户丁定赋税,统和七年(989)六月,圣宗诏令山前山后(指今军都山、燕山南北及临近地区)未纳税户前往密云,燕乐两县(今北京密云县一带),占据荒田置业耕种,计亩纳税,是为私田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勤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十月,在其地建站。在前苏联境内阿姆贡河口北岸莽阿臣噶山附近。
契丹中央官署名。辽太祖天赞五年(926),契丹灭渤海后,对渤海实行“因俗而治”的特殊政策,在中央置“渤海帐司”,掌渤海王族事务。据《辽史·百官志》,属北面诸族帐官。官职有“渤海宰相”、“渤海太保”、“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南部,地处长城之北,大漠以南。为自商周至明、清,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清统一该地区后,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行盟旗制度,置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
书名。(英)约翰·弗·巴德利著。1919年伦敦出版。全书分上、下两卷。上卷置有献词、卷首画的构思和含义、序言、导论,部分俄国档案原件、参考书目、索引、蒙古和喀尔木克王公世系表。导论分3部分:概述、历史
广西诗词汇辑。24卷(附词一卷)。清汪森辑。有《四库全书》本、清刊本、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北京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夏世祖武烈帝赫连勃勃年号。418—419年,凡2年。
古岛屿名。亦作“毗舍那”、“毗舍邪”。宋代文献对台湾岛或其旁近某岛屿的称谓。据《诸蕃志》、《宋史·流求》等载:“流求国在泉州之东,有海岛曰澎湖,烟火相望,……旁有毗舍邪国,语言不通”。南宋淳熙年间(1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官”。原西藏地方政府仔康内主管官员。额设4名,四品衔,由贵族出身的俗官充任,可升噶伦。主管政府财政收支,贵族庄园差税及俗官系统事务,其地位与仲译钦布平行。具有实权。下设管理文件、杂
?—1718清朝将领。亦作额伦特。满洲镶红旗人,科奇哩氏。建威将军佛尼埒之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补西安驻防佐领。三十五年(1696),随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大将军费扬古由西路进,大败噶尔丹于
清代呼和浩特早期的官学。雍正元年(1723)建立。地址在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南柴火市街。是教育蒙古贵族子弟的学校,除学习满、蒙、汉语文外,兼学骑射,以造就文武兼备的人材。学生结业后,选拔通晓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