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兰
见“吴克忠”(1074页)。
见“吴克忠”(1074页)。
清代对黑龙江南北部分鄂伦春人的称呼。因用马匹作乘载工具,故名。亦称使马鄂伦春,以区别于使用驯鹿的鄂伦春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分布区的西部。今居我国境内的鄂伦春人,早已不使用驯鹿,皆骑马出猎,无
卫拉特蒙古大台吉坐床。木制,长六七尺,阔3尺余,形制略如内地。左、右、后3面,均有边栏,间有雕刻。自宰桑以下不僭坐。因为大台吉特有,故俗称袭位曰坐床。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
515—572北齐大臣。字明月。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左丞相※斛律金长子。工骑射,精武艺。北魏末,从父西征,因功擢都督。中兴元年(531)后,为高欢世子高澄亲信都督,迁征虏将军,累加卫将军。东魏武
约1590—1646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又名田元,字太初,号墨颠。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楚产长子。承袭容美宣抚使职。崇祯十二年(1639),应征派副长官陈一圣等率所部土兵7千,自捐行粮
见“萧永祺”(1993页)。
参见“雅江”(2195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见“牒得只”(23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