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见“耶律喜隐”(1321页)。
鲜卑拓跋部首领。※拓跋沙漠汗孙,※拓跋猗㐌子。东晋明帝太宁三年(325),继其兄拓跋贺傉统辖该部。成帝咸和二年(327),御后赵5千骑于句注陉(今山西代县西北句注山)北,不利,迁于大宁(
即“拾寅”(1621页)。
参见“孜洛布扎”(1265页)。
北燕冯弘年号。431—436年,凡6年。
856—908唐末节度使、五代后唐王朝奠基者。西突厥别部沙陀人。本姓朱耶(一作朱邪),祖籍陇右金城(治今甘肃兰州西北)。代北行营节度使、阴山府都督※李国昌(朱邪赤心)第三子。生于神武川之新城(即黄花堆
见“秃发傉檀”(1084页)。
参见“兴安城总管衙门”(917页)。
见“阿史那昕”(1220页)。
清代攸乐(基诺)土目。基诺族(一说傣族)。雍正七年(1729),清政府在攸乐山设同知。十年裁撤,由车里宣慰使刀绍文及各土弁“公保”其为土目。管村塞32 (一说36),辖区东至蛮海(亚来)120里,南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