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约1826—1905浩罕汗国军官。全名穆罕默德·玉努斯江。乌兹别克族。原为中亚浩罕汗国艾米尔(军队首领)茂拉艾力木库勒亲信。清同治三年(1864)春,受命潜入喀什噶尔(今喀什)收集情报。是年冬,与茂拉
971—1011辽代大臣。名又记作适普。字乙辛隐。契丹族。六院部人。因与圣宗同年生,倍受宠爱。年20,补祗候郎君,未几为宿直官。统和二十年(1002),为队帅随圣宗南下,略地赵、魏,次年七月,以功加检
①(?—1705)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号达赖岱青。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固始讦第六子多尔济之子。康熙二十九年(1690)后,袭父爵为青海右翼长。驻牧青海布喀河到柴集河一带。三十六年(169
金大臣。亦作蒲察。女真族。完颜氏。银青光禄大夫※完颜冶诃孙,散达子。自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梅坚河,徙屯天德(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初为元帅府“扎也”,使于四方称职,按事能得其实,领猛安。皇统(
十六国时期羌人首领。又称雷征东。原居新平(今陕西彬县),为部落酋帅。前秦太初二年(387),率众降苻登,拜征东将军,将兵在外。四年(389)十二月,闻后秦主姚苌遣使诱招苻登,遂急驰见登,以苌多诈,不可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见“噶桑图登丹贝尼玛”(2505页)。
见“逻盛”(2062页)。
见“齐齐克妣吉”(869页)。
①(?—519)北魏宗室。字景袭。鲜卑元氏(拓跋氏)。河间公元德子。颇涉文史。宣武帝即位,拜尚书主客郎,改给事黄门侍郎。迁侍中,领右卫将军,掌禁中要密之事。迁吏部尚书,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2千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