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
见“和宁路”(1445页)。
1308—1330元代乌思藏高僧、泰定帝、天顺帝、明宗、文宗四朝帝师。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为帝师※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之异母弟。泰定四年(1327),受封为帝师,领宣政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
见“脱木河卫”(2081页)。
1508—1582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文史籍作阿勒坦汗,汉籍又译作安滩、谙达、俺答阿不孩等,尊称索多汗、格根汗。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右翼济农※巴尔斯博罗特次子。领土默特万户(十二土默特),
?—1284伊儿汗国第三代汗。又称阿合马。※旭烈兀汗第七子,※阿八哈汗弟。忽推哈敦所生。元至元十九年(1282),父死后,自谷儿只奔丧。时诸王分成三派,互争汗位,他以王族中之年长者身份,被推举为汗。热
?—412十六国时期西秦国君。陇西鲜卑人。※乞伏国仁弟。晋太元十三年(388),兄卒,被推为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河南王,改元太初,迁都于金城(今甘肃兰州市西北黄河南岸)。次年,受苻登册封为大将军、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前328战国时中山国国君。白狄鲜虞人,姬姓。中山桓公复国,摆脱魏国统治,中山国日趋强盛,列于诸侯。桓公卒,继国君位,与西邻赵国冲突加剧。约于周显王三十七年(前332),趁齐、魏伐赵之机,引槐水围赵
见“贯云石”(15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