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村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力、为人公正、略通文墨、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任期3年。如其办事不公或贪污违约,嘎古可随时罢免、改选;服丧者亦不得担任。下设※翁模、※翁琚、※翁得、※翁管等执事人员,协理各项事务。任职期间,村中抽取部分公田或※渔箔作为报酬。民国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协助政府对村民进行管理。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力、为人公正、略通文墨、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任期3年。如其办事不公或贪污违约,嘎古可随时罢免、改选;服丧者亦不得担任。下设※翁模、※翁琚、※翁得、※翁管等执事人员,协理各项事务。任职期间,村中抽取部分公田或※渔箔作为报酬。民国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协助政府对村民进行管理。
1366—1402明朝大臣。邓州(今河南邓县)人。回族。洪武(1368—1398)中,由国子生授礼科给事中,调都督府断事官。处理明断,善决疑案,奏对详明,深得朱元璋器重,赐字“鼎石”,诏令两法司疑狱尽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萨尔浒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扎童、撒儿忽、罕答河等处女真首领颜赤不花等40人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今人考在前苏联共青团城西南,黑龙江下游右
云南西盟地区拉祜族宗教和政治领袖。清道光至光绪(19世纪)间人。拉祜族。李姓。因传授佛教,以“三佛祖”闻名。当地佤族也视其为西盟地区大头人。曾参加双江、澜沧一带拉祜族农民反清斗争。失败后为逃避清军追捕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置。此卫《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六年(1408)正月设置之察剌秃山皆作察尔图山卫。
即“洛孤水”(1734页)。
见“耶律夷列”(1309页)。
明代青海地名。蒙古语音译,意为三角、三棱、三面。指青海湖东面的三角城。今名海宴,为海宴县府所在地。明中期以前为藏族居牧区。正德五年(1510),东蒙古※达延汗大败右翼领主※亦不剌等,亦不剌率畏兀特残部
镇名。藏语音译,又作帕克里、裴里、裴利。在西藏自治区亚东县东部,雅鲁藏布江中游南岸。居喜马拉雅唐拉山口南的山麓,南通卓摩区的春丕与亚东以达印度和不丹,西南通尼泊尔,是西藏守护唐拉山道的重镇,原西藏地方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爵之一,授螭纽金印。延祐二年(1315,一作元年),叛王海都子察八儿归顺元廷,受封。其子完者帖木儿、孙忽剌台袭封。
参见“阿拍”(11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