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新路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渤海国将领。渤海人。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将军。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八年,925)九月,率五百渤海人亡命高丽,次年一月,渤海国亡(一说在契丹兵攻下上京龙泉府后始亡奔)。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古城名。俗称丹阳城。位于今青海民和县南部。因其墙上长满苔藓,远望呈黑色,故又名黑城。东汉安帝(106—125在位)时置,属金城郡。后废。西晋复置。北魏凉州刺史郭淮破羌遮寒(一作塞)于白土,即此处。古城
明代罕东部人。奄章(一作安扎)之子,幼居沙州(今甘肃敦煌)。洪熙元年(1425),从明军征讨曲先部有功,未获赏。宣德七年(1432),陈前功于朝,授罕东卫指挥使,获赏赉,仍居沙州。十年(1435),进
旧时东北满、赫哲等族一种以鱼皮制作的服装。《三朝北盟会编》卷3记载,满族先民金代女真人穿着此衣,后在赫哲族中尤为盛行。一般以大发哈鱼(一作打法哈子或大马哈)皮缝制。此鱼皮色微黄,在阳光下有如文绵一般。
见“亦里察河卫”(874页)、“亦力察卫”(872页)。
哈萨克族婚俗歌曲。意谓“哭嫁歌”。一般是新娘在盖上红色头巾后唱。歌词大意是:我的新房将安置于何方?那里是否象此地一样水丰草旺?我就要离开养我生我的阿吾勒,去那人生地疏的异地他乡。愿未来的生活称心如意,
见“拔也古”(1363页)。
1902-1980藏传佛教学者。通称法尊法师。汉族高僧。原籍河北人。武昌佛学院首届毕业生。曾主持汉藏教理学院(1930年建于重庆)。毕生研究藏传佛教,被誉为国内西藏学之第一学者(见太虚:《我去过的西藏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长子※沙克都尔扎布之曾孙。初随渥巴锡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率所属600余户约2000余人随渥巴锡东返祖邦,受封为札萨克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