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清代对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的一种称法。与※内务府三旗、王公府属包衣五旗对称时用之。以内务府三旗等视为“内”,故称之为“外八旗”。嘉庆(1796—1820)时,内务府属南苑所设总尉1人、防御8人、骁骑校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黑牙蛮答哥,华言黑狱帝主也”。梵文krisnayamantaka,译为“黑狱帝主”,举行密宗法事时向此神祈求招福消
辽代部族名。史记为辽属国(一记为辽之一部)。据史载,辽属国可记者59,朝贡无常。有事则遣使征兵,无定额,从其便,不从者讨之。有人以为是部即《辽史》所记之“查剌底”,为※乌马山奚之一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博和哩卫,并说清代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有博和哩河,黑龙江南又有博和哩山和博和哩噶珊。
?—1658清初将领。满族。辉和氏。又作叶克舒。世居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泰松阿子。后金初年,归附太祖努尔哈赤,任牛录额真,隶正红旗满洲。天命六年(1621),随努尔哈赤攻夺辽
地名。蒙古语,即日月山。位于青海蒙古辉特南旗境内。地当交通孔道,为西宁进入西藏必经之地。雍正二年(1724),被定为青海蒙古与内地商民交易场所。每年二、八月开市。后因岳钟琪请求,移互市于丹噶尔城(今青
①辽封爵。天显十一年(936),恒山(今河北正定)人赵延寿(本姓刘)降辽,翌年授幽州节度使,封此爵。天禄元年(947),中台省右相耶律牒蜡(又作牒䗶)“亡归世宗”。次年,为南京留守,封燕
契丹部族名。原名※奚族三营(氏族)之一,契丹开国前后被攻降,成为契丹著帐(皇族宫帐)奴隶,设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
见“塔亚亚特碑”(2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