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宇文赟”(899页)。
见“耶律资忠”(1319页)。
即“麻耳亦囊”(2099页)。
见“耶律题子”(1323页)。
690—754唐朝文士。字紫芝。河南人。鲜卑元氏。父为延州刺史。少孤贫,事母以孝闻。开元二十一年(733),登进士第。授邢州南和尉,佐治有惠政,召补龙武军录事参军。后为鲁山令,秩满,南游陆浑(今河南嵩
见“安清”(904页)。
官名。始设于汉代。职位略低于将军。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总称八校尉。西域所置校尉,主司屯兵,如戊已校尉、使者校尉等。汉以后,历朝皆置此官。唐以后,则用为低级武散官之号。明清则
见“真珠叶护可汗”(1819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中俄科布多界约》。1883年8月12日(清光绪九年七月初十),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鄂木斯克军区参谋长巴布科夫签订。共5款。根据《中俄伊犁界约》的原则规定,具体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兴海县东北部,北连共和县,东南临黄河,南抵大河坝河,西接夏卜让千户部落。为清朝后期从黄河南迁至黄河北的“环海八族之一”,原有8个小部落,后与外来14个部落合称为拉日德部落。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