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赉璊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授三等伯克。二十一年(1756),晋公品级。二十三年(1758),奉命赴库尔勒、布古尔(今轮台)办理多伦移民事务。次年入觐,受赐于乾清门行走。二十七年(1762),授一等台吉,率子玛驽启雅尔护南疆维吾尔族农民至伊犁屯田。三十年(1765),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四十二年(1777),袭父多罗郡王爵。嗣因向属众科敛银两,强征幼女获罪。解京,降贝勒。使居京师,授一等侍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授三等伯克。二十一年(1756),晋公品级。二十三年(1758),奉命赴库尔勒、布古尔(今轮台)办理多伦移民事务。次年入觐,受赐于乾清门行走。二十七年(1762),授一等台吉,率子玛驽启雅尔护南疆维吾尔族农民至伊犁屯田。三十年(1765),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四十二年(1777),袭父多罗郡王爵。嗣因向属众科敛银两,强征幼女获罪。解京,降贝勒。使居京师,授一等侍卫。
?—1849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他塔喇氏。嘉庆时,任骁骑校。道光七年(1827),由佐领升协领。十三年(1833),随将军瑚松额镇压台湾张丙陈起事。十七年(1837),任密云副都统。任内请於密云隘
见“完颜永蹈”(1151页)。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信。周武帝※宇文邕子。初封秦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大象二年(580),为上柱国、大冢宰、大右弼。寻与子俱为权臣隋国公杨坚所害。
藏语音译,简称“其美”,意“不生不死”。西藏※三大领主在占有草场与不完全地占有牧奴人身的条件下,以超经济强制手段在牧区实行的一种畜租剥削形式。他们以老弱畜或以茶叶、货币等折合牲畜,强迫其牧奴放牧,按牲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见“和硕特南右翼末旗”(1453页)。
唐代南诏武器名。据史载:其状如刀戟残刃,或曰如朽铁。积年埋在高土中,有孔穴旁达。出丽水,装以金穹铁,所击无不洞,南诏尤所宝重,月以血祭之。以名字呼者有6:禄婆摩求、亏云孚、铎ȩ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护时犍(一作护特健)国遏蜜城(约位于今阿富汗迈马纳东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沛隶(一作沛薄)、大秦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即“达姤部”(728页)。
见“日连州”(2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