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明代云南南甸傣族首领。百夫长刀贡孟之孙。建文三年(1401),祖卒,袭南甸百夫长。永乐五年(1407),入贡方物马匹,钦命升任腾冲千户所(治今云南腾冲县)千夫长兼试千户。请照湾甸州刀景发例,另立衙署,
见“卜忽秃河卫”(21页)。
见“定州丁零”(1528页)。
?—1572明代广西府江壮、瑶人民起义首领。隆庆年间(1567—1572),府江两岸壮、瑶百姓不堪忍受官府压榨,怨声鼎沸。与杨钱甫等号召群众武装起义,先后攻陷荔浦的坊郭、平乐的乐山、峰门、南源等卫所,
唐代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建立的政权名。一作振国。隋末,粟末靺鞨厥稽部首领突(度)地稽率部千余家徙柳城(唐称营州,今辽宁朝阳)内附;唐总章元年(669)高丽国亡后,附高丽的粟末靺鞨乞乞仲象(一说为大祚荣)所
见“华严忏仪”(818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79号卷子。全卷藏文23行。系对比丘邦静根诉状的审理文书。静根之女奴洒邱子有女3人。静根将其母女4人供养给寺院,作寺户服役,后因这些奴隶又有子女数人,对其
见“契翰部”(1565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称波儿哈都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第六子。驻牧于张家口以北马肺山一带,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山西新平市口与
古代汉族对白族先民的称谓。亦作“僰人”。“白”与“僰”音近,是译音别字。明清以后统称“民家”。1956年,改称白族。详见“白族”(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