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桑哇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书名。全称《乌仗那大师莲花生广传莲花遗教》。成书于14世纪。原为埋于地下之书—伏藏,后被央坚珠巴益西措杰(一说是乌坚林巴)发掘,于雅隆谢吉查宗出土。主要记载吐蕃赤松德赞时(755—797年在位)来吐蕃
?—1665清代云南临安溪处哈尼族首领。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清朝,封溪处长官司副长官,世职。康熙四年(1665),附东川土司禄昌贤反对清廷改土归流,被执杀。职除,改土舍。
1324—1365元顺帝皇后。蒙古弘吉剌氏。毓德王孛罗帖木儿之女。后至元三年(1337),立为皇后。生皇子真金,2岁夭亡。性节俭,不妒忌,以礼法自持,严掌内宫事,深受顺帝敬重。
?—约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一等台吉※喇布坦子。初以协理台吉从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及哈萨克,以功授一等台吉,赐孔雀翎。乾隆二十三年(1758),与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杆”。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中的萨满(巫师),在其住房西侧立神杆3根或4根,作为祭神献供物之处。立3根的,中间一根高一些,长丈余,上绘有蛇、龟、虾蟆、,四脚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4724人(1975年)。分为南北两部:北部以阿里山为中心,散居在曾文溪上游及陈有兰溪左岸部分地区;南部在下淡水溪上游,荖浓溪与楠梓溪流域。多在海拔500—2000米之
见“耶律延禧”(1309页)。
见“他鲁河”(574页)。
见“长宁宫”(366页)。
?—927契丹开国初期将领。字敌辇。契丹族。六院部人。夷离堇(军事首领)蒲古只孙。史称其幼有志节,善辞令。契丹立国前夕,阿保机为于越(契丹语官名,总知军国事)时,曾为近侍。阿保机登位后,屡向其讨计,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