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城
见“树敦城”(1578页)。
见“树敦城”(1578页)。
藏语音译,意为“办事员”。原西藏地方政府五品僧俗官职名。西藏小世家子弟,在仔康附设机构受训后,初任政府职务时,照例先任此职。经一定时期习练和考核后,也能调任小※宗本(“宗”相当于内地县,“宗本”为县级
见“杭霍卓”(1299页)。
见“宇文泰”(897页)。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首领的称谓(有人认为在地缘性村寨产生以前原有氏族或家族之长)。一般由最早建立村寨的氏族或家族中推举产生,若同时由几姓建寨,则通过杀鸡打卦产生,后世代相承。负责管理村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国号。北宋皇祐二年(1050), ※侬智高在安德州(今广西靖西县安德乡)所建。见“侬峒起义”(1462页)。
元地方建置。因西夏于此地建国而得名。中统二年(1261)立行省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或称中兴行省、西夏行省。至元三年(1266)改置宣慰司,直隶中书省。八年,再立行省。十年,复罢。十八年,再立行省。
明清时土司名。在四川打箭炉之西。世由藏族头人任土司。传至连呷水撒,其子安支于永乐八年(1410)因功改授冷边长官司长官。明末内部纷争,势衰,所属西番河西诸寨为强部所并。清顺治九年(1652),阿撒投诚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