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喜靺鞨
即“越喜部”(2191页)。
即“越喜部”(2191页)。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亦作满兀四,又称矮儿克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四子。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协议,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张家
明代云南蒙化府(治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土官。永乐十三年(1415),袭蒙化州判官。正统五年(1440),上粮捐升府同知,仍掌州事。因从征麓川有功,晋四品衔。又以功擢土知府,旋升从三品、散官亚中大夫,
1749—1834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字松岩。乾隆翻译进士。五十七年(1792),由礼部主事升员外郎,后迁郎中,内阁蒙古侍读学士。六十年(1795),迁内阁学士。嘉庆元年(1796),任科
古代社会基本具备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指存在于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人们共同体,即分别存在于原始社会晚期、奴隶社会时期和封建社会时期的人们共同体。他们是
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
参见“格鲁派”(1807页)。
即“王万庆”(205页)。
见“乌古部”(332页)。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①(1792—?)清医士。四川省定远县(今武胜县)人。回族。为人忠厚和蔼,常以医术为邻里服务。贫苦者多所受益。其精于长寿之道。光绪元年(1875)已83岁,子孙繁衍,五世同堂,耳聪明目,尚能劳作,人称